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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您是怎么考虑的呢?离与不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这都是个问题看你们协商是否一致。另外你问的外债真实性问题的证明我来为您回答,夫...
这种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即如果双方能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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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外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对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文化层次、经济条件、所处环境的不同,加之长期以来的家庭矛盾造成的复杂心理,以及种种各异的离婚原因,当事人在离婚时,对债务的主张常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一方身上,假借离婚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对于审判人员来说,看似是最容易处理的。因为双方当事人对所负债务这一事实均无异议,对于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法官可以认定。因此,实践中,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确定债务数额,且协议好谁来承担,法官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愿来处理。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怀有逃避债务的目的,一旦将债务判由一方承担,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共有债务的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债权。所以,建议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及早筹资还清债务,开始双方各自的新生活。《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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