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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受害者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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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附带刑事起诉书,是被害人由于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要求刑事被告人等致害人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文书。根据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和第85条的规定,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机关或个人有: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人李某某,男,1966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 被告人刘某某,男,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第六居民组,村民。 被告人马某某,男,出生年月不详,36岁,汉族,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村民。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赔偿我受伤的医疗费11287.20元,误工费47700元、护理费6450元、伙食补助费3420元、营养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法医鉴定费260元以及伤残补助费(待伤残鉴定后确定),共计71417.20元。 事实和理由 2005年3月25日19时许,我在我家门口圪蹴着,被告人刘某某、马某某开车过来,我没防备他俩突然下车,被告人马某某把我抱住,被告人刘某某用铁器在我头部打了数下,马某某又拿水泥块在我下颌部砸了几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不收取诉讼费的。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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