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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故意、过失两种主观罪过,学理上对故意与过失做了进一步划分: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二、过于自信的过失我国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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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有故意和过失之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那么犯罪过失种类有哪些呢?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犯罪动机上来看可以分位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那么故意犯罪有那几种呢?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举例如下: 直接故意:丈夫想害死妻子,在妻子饭中下毒,其妻中毒死亡。 间接故意:丈夫想害死妻子,在妻子饭中下毒,其妻正在哺乳期,妻子给小孩喂饭,小孩中毒,丈夫对小孩的死是间接故意,因为其明知妻子回给小孩喂饭而放任其后果发生。 疏忽大意:丈夫想害死妻子,在妻子每天喝的减肥茶中投毒,将茶放在桌子上(桌子不高小孩可以够着)小孩玩耍,误将茶当饮料喝后中毒死亡。 过于自信:丈夫想枪杀妻子,妻子抱着小孩,但丈夫相信自己的枪法,不会击伤小孩,最后射击失准,将小孩杀死。
过失犯罪主要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两个方面。疏忽大意的过失表现在: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的社会的结果和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表现在: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和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但未能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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