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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轻微漏水等,不符合房屋维修基金的提取条件。由于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
房屋漏水是不满足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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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提取: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出现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改造的。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房屋渗漏维修合同范本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五、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下列情况为违约: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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