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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
1、一般情况下,股东要承担组织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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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情形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安全,破产公司清偿债权时是有一定顺序的,那么企业破产股权质押有优先权吗? 股权出质,顾名思义,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指的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 设定股权质押的意义在于,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受偿,使债权得到清偿的一种行为。 企业破产指的是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对企业债务进行有顺序的清偿,那么,股权质押在清偿债务时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呢?股权质押产生的债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是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
企业之间不能质押,质押只能存在与企业与银行之间。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 1、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2、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风险提示:若企业之间可以接受股东以各自企业股权质押的话,那么股东就可以质押的方式抽逃自己的出资,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上市公司若接受股东以本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话,大股东就可以利用这种方式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或者利用质押循环套利,操控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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