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认定盗窃罪注意事项有哪些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窃取不需...
1、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盗窃罪的,应当注意需要符合其犯罪构成要件。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划清受贿罪与接受正当馈赠、取得合法报酬的界限。 2、划清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区分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关键在于查明受贿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 3、正确认定和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有关受贿案件。 4、划清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5、划清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6、划清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客体不同。长期以来贪腐吧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恶劣,而在贪污腐败惩罚上法律规定较为严格,一般对受贿数额巨大的最高刑罚可以判处到死刑,从而来保证社会的稳定性,官员的廉洁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领过结婚证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的行为;二是事实上重婚。
处理未成年人盗窃罪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处理未成年人盗窃应贯彻两个特殊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原则。尽管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从手法、动机、结果看与成年人并无太大差别,但是,从其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规律出发,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成年犯明知是触犯法律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与未成年犯明知是违法而故意实施的盗窃不同,根本的一点在于两者认识和控制能力的问题。成年人已经具备了认知和控制能力,应当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未成年人则处于认知力不足,自知力较差的时期,因而对未成年犯矫治重于处罚。二是个案处理原则。未成年盗窃犯中,一类是初犯、偶犯、浅尝犯罪禁果、罪责感易于激发,是容易矫治的对象。另一类是惯窃老手(非法律概念上的惯犯),自幼偷盗成性,由量变到质变,罪责感削弱,是较难矫治的对象。所以,要综观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的全局,分析每一个未成年犯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处置,而不能一概而论,或设定若干模式依样照搬。 2、未成年人盗窃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司法认定。“2006年未成年人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⑴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⑵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⑶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