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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
征用土地,在制定征用协议之前栽培的青苗和现有的地面附着物,也必须适当补偿。但是,征集方案协商签订后,抢夺种植的青苗,抢夺建设的地面附着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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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安里田乡人,家乡的村集体山林因前几年卖给一个承包商给砍伐,合同里注明了除林木款外规定了一定时间内把树重新造起来,林木造起来有一定股份,可那几年因为总下雨在规定时间内砍完林木却没有把林造完,只造了一小部份,所以一些村民以此为借口不让承包商造林了,可这两年一些村民抢着去造林,有人造上百亩也有几十亩的,家里没人或没能力的就没的造,没点公平公正性,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承包商的权益,造林前是否要去林业局办证。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amp;第二十二条关于国家对占用土地的赔偿的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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