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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证书(3)证人证言(4)受害者陈述(5)嫌疑犯、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形式: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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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以证据为依据。被告人在公诉案件中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真实、充分的证据,并用证据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向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人有罪、重罪、轻罪的证据。
《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均缺乏可操作性,大量非法言词证据依然名正言顺地成为定案根据,由此造就了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2010年5月30日我国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如何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具体操作规程。《规定》对于以刑讯等特定的违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实行自动排除的原则有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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