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如果过了有效期限而不再续展,则该权利自行终止。 2、我国商标法第23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为商标局注册商标的当日,由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同时也是商标专用树木有效期的起始日,而且《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起始于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因此,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应当同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起始日一样,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期限界满之日即商标注册之日起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相对应,十年后的相同月、日为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可以续展。 2、《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