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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被起诉了,信用卡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作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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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用卡透支未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指的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这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并非恶意透支,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 第二,如果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诈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的。 7、关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分别以2千元、3万元、20万元作为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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