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疗事故因果鉴定步骤和方法

2024-12-26
医疗事故因果鉴定如何进行 在确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时,因果关系是必备要件之一。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如果有因果关系,则属于医疗损害责任。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1. 确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 (1)一因一果,即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医疗过错行为。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 (2)多因一果,这是大多数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常见状态。通常造成患者当前人身损害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过失行为所造成的,也常有包括患者自身原发伤病、患者对疾病诊治的延误因素等诸多其他因素的共同参与。在这类最终损害后果中,医疗过错行为作为多个原因力之一,可能只起了部分参与作用。例如,医疗过错行为可能导致新生儿的脑损伤,同时产妇因羊水栓塞而死亡,呈现更为复杂的“多因多果”的因果关系形式。 在进行医疗事故因果鉴定时,需要对整个医疗过程、诊疗行为及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过程、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于多因一果的案件,需要先理出导致患者损害结果的各种可能的因素,再综合分析医疗过错是否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确认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确实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再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在多种因素共存的情况下,其他因素的存在并不妨碍对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2. 认定间接因果关系 在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鉴定中,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直接因果关系自不必说,如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则不能就此判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责任。 所谓间接因果关系,多为医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结果的发生起诱发、扩大、加重的作用,或者对提供生存和治愈的可能预后起负面的作用。虽然间接作用可能不是直接的,但毕竟是造成损害后果不可缺少的适当条件。因此,即使间接因果关系存在,只要这种原因力是适当的,也不能排除其对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同时,在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鉴定中,医方应承担的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 3. 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多是“法律因果关系” 在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时,如果能够确定事实因果关系,则更好。但是,在鉴定中不要求脱离医学科学发展和当前人类认知水平的现状,去追求确定其本质的必然联系,给出绝对准确、可观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也不能一概认定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事实必定有因果关系。同样,当医疗过错行为能导致同样损害结果的时候,则须判定存在“相当因果关系”,也就是法律因果关系。 判定相当因果关系的步骤如下: 1. 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一般可以认知,此种违规行为可以引起此种损害结果。 2. 现实中,此种违规行为和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是事实。 3. 那么,此种违规行为是此种损害结果的适当条件,因此二者之间为有“相当因果关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