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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当事人有三方,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其中出票人和付款人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出票人的资格,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如在银行开立支票...
离婚证据种类如下:一、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二、证明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三、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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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伪造种类有全部伪造和部分伪造,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关系种类:按照票据名称区分,有三种票据关系。 (一)汇票关系因汇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系,是汇票关系。汇票关系最基本的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人。其中,付款人是第一顺位的债务人,出票人是第二顺位的债务人。票据发生转让时,会增加新的一方当事人,而且,每转让一次,就会增加新的当事人。 (二)本票关系因为本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本票权利义务关系,是本票关系。它在当事人方面与汇票不同,基本当事人有二方,即出票人和持票人。出票人为票据债务人亦是付款人。本票的持票人在付款日到来时持票直接请求出票人无条件付款,出票人收回本票支付票面金额,本票关系消灭。 (三)支票关系因为支票的出票、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发生的票据关系是支票关系。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银行。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需承兑,付款银行付款后,凭收回的支票与出票人清结债权债务。以上是从票据关系基本当事人方面讲的,当存在背书、保证、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时,当事人数量就相应增加,而且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变得复杂。按照发生票据关系的票据行为的不同区分,票据关系可有出票发生的“票据发行关系”,“背书设质关系”和“背书委托取款关系”,承兑发生的“承兑关系”,以及“保证关系”、“付款关系”等。
票据贴现的种类和特点如下: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如果按以下这种分类方式,可以分成两类:一是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的交易,这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的大部分;另一种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的票据再次进行贴现,为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是中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的一个重要手段。 票据贴现的种类还可以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一元资金在不同时期的现值,叫做贴现系数或折现系数。贴现(折现)系数的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可从现成的贴现(折现)系数表中查得。 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一年贴现率×贴现后到期天数十365天) 票据贴现必须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基础;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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