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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德邦丢件的赔偿标准是: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
本案不适用《邮政法》,更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典型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途灭失货物,德邦肯定要予以赔偿。但按照德邦物流的背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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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与德邦公司之间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你是委托人,德邦公司是承运人,德邦又找其外包公司进行运输的,德邦公司仍是承运人。 2、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3、德邦公司应当赔偿你的损失。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5、承运人不能要求支付运费,因为承运人未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可见就是在承运人免责的情况下,也不能要求支付运费,何况存在过错呢。 6、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保价是德邦公司私自添加,不属于合同内容。 8、承运人有检查运输货物及其包装的义务。因其未履行义务,致使货物超重,存在过错,应当负责。这与你无关 9、承运人有按合同约定将运输货物运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义务,其未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未履行义务,属于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因此,建议起诉德邦公司和实际运输的公司,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违约责任,赔偿货物损失,返还已经支付的5000元运输款。
快递赔偿标准包括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 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 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原价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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