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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自主判断的投资价值并作出投资决...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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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XX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五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本办法规定的特定对象违反规定,擅自转让限售期限未满的股票的,中国XX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作为特定对象认购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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