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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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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比如还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交强险的垫付与追偿是有条件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一下4个情况下(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保险的车辆被在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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