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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可以撤销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没有保证人,取保候审才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关于你提出的执行监视居住逃跑有什么后果的问题是这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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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嫌疑人脱逃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以对其予以逮捕,但不应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具有充足的证据并经过严格的审判,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犯罪嫌疑人不要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否则将给您自己和家人,以及办案人员带来更多的麻烦。
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被监视居住人到法院开庭后,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会被收监。 2、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者被宣告无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会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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