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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股份的划分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的之后进行,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1.分公司不能划分股权,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不具备股权结构。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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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有五个原因: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条件可分为以下五种:(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在的时间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当公司营业期届满时,公司应停止活动,进入解散阶段。(2)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制定公司解散计划,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而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资格。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撤销公司是指行政机关撤销有缺陷的公司登记。(五)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新增股东之后,股权比例分配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主要要看新入股的股东出资是多少,再由股东召开股东会重新协议分配形成,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即可。 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入股的合伙人,一般只要出资了金额,那么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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