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普通程序审理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 2、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情形: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
1、普通程序审理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 2、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情形: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延期审理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延期审理的次数和时间要受审理期限的限制,不是无限制的。
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不同:(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差异:(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2)法律后果不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r(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r(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r(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r(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r(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r(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1,045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