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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长春,需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长春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
具体程序是 1、带上你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你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再将〈迁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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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及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户口迁入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户口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的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户口的,应向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迁入者的迁移证、准予迁入证以及有效身份 2、由迁入地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准许入户证明: 3、户口迁入者居民户口本; 办理老人投靠子女迁户申请的,应提供的材料如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户口迁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户口迁入人的居民户口本及有效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1、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新乡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新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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