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用小的不公平换来更大的公平,是很合理的。但是并不是说可能的加害人就一定承担责任。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或者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高空抛物的责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6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