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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 调解达...
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 调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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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的作用:解决劳动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方法权利;减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摩擦;其他。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调解是我国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重要途径,建议您积极参与此工作。当然,劳动争议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纠纷法定的必经程序。如果你没调解的意愿,也可以不参加。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应该是四个劳动仲裁案件其中的两个申请人(劳动者)与被申请人(用人单位)调解并领取了仲裁调解书。如果丙、丁没有和被申请人(用人单位)达成调解的话,按照仲裁程序继续处理即可。 如果是甲乙丙丁四个人与用人单位共同作为一个仲裁案件处理的话,如果没经过丙丁同意而做出甲乙丙丁四方都“认可”的仲裁调解书的话,这样的调解书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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