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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专业部门申请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以下知识供您参考; 一度烧伤:表现为受伤处皮肤轻度红、肿、热、痛,感觉过敏,无水泡; 浅二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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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公司(三)Ⅲ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严重运动性失语或感觉性失语; d.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f.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人 g.大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伤残评定属于专业性极强的事项,建议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咨询。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医疗终结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月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份,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伤残鉴定是需要做的,你们需要尽快和单位提出伤残鉴定问题。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按照工伤或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认定工伤的话需要双方的劳动关系材料明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如无完整材料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对方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出院之后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话,后期还可以主张伤残补助金。现在单位方伤情如何,方便的话可以直接来电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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