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标准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
交通事故处理均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综合性鉴定文书并划分双方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向保险公司保险需是事发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
1、报案: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以及保险公司报案; 2、定责定损:报案后交警部门会根据车辆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判定,并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会在现场为车辆进行初步的定损; 3、裁决处罚: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照或者拘留等处罚; 4、保险索赔:待车辆到往指定维修点或者4店维修过后,通过相关票据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2,8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