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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缝了几针为鉴定标准,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脸上的损伤不是以缝多少针来定的,要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条文来定的。到底是轻伤还是轻微伤,由法医部门进行认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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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断伤情,造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儿童达 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头部受伤符合以上条件才构成轻伤,不能根据“缝三处伤共九针”来断定是否构成轻伤,还是要做鉴定确定。
鉴定是有标准的,如果伤口达到轻伤标准的厘米,缝了十多针符合轻伤标准,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1990年4月20日法司发[1990]6号)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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