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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的,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前已经被羁押的,也不能抵消缓刑考验期的时间,而且不影响缓刑考验期的起算。 缓刑考验期,是...
(一)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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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二)我国刑法典第73条第3款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认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1)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的,从判决之日起经过10日生效,即为判决确认之日(死刑判决除外)。 ▼(2)对于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二审判决宣告之日即为判决确认之日。 ★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得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判缓刑的,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前已经被羁押的,也不能抵消缓刑考验期的时间,而且不影响缓刑考验期的起算。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法律依据】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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