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出具伤害鉴定委托书,通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害鉴定。...
刑事方面的话,你要向警官提出,进行司法鉴定。民事方面的话,你得向法院起诉,再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个人委托鉴定一般对方不予认可。上述只是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加害人涉嫌,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二、公安机关不追究的,自己可以向提起刑事自诉。三、也可就伤情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一、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加害人涉嫌,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二、公安机关不追究的,自己可以向提起刑事自诉。三、也可就伤情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