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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不成,有以下维权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不行再诉讼,请问您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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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拉.我进公司5个月,我辞职老板不批.说现在要走这个月工资就没有.而且我们每个月还被扣留15%当压金呢,现在我辞职了.他说得做满3个月才把钱还我.不然就没有,但是这情况和劳动局反映.要嘛就书面形式投诉.但是劳动部门做事拖泥带水,迟迟都没有办,我看你得考虑你的工资多少.来做好提出投诉和仲裁的心里吧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有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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