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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百分之五十,可以处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一、驾驶证因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一次性扣12分的,就不会被吊扣驾驶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可以吊销驾照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扣分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 超速超过50%的,既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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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的,可以处以吊销驾照的处罚。一、驾照因超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的,不予吊销。二、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三)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四)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六)违反交通管制的,不听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构的;(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为的,不得交通管制的,不得交通管制的,不得交通管制的,不听规定的,不听规定的,故意的,可以改变更大的,造成交通损失%驾照没有并处吊销,只扣12分。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分数,退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宣布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扣十二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速5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可以吊销驾照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扣分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 超速超过50%的,既要罚款,又要扣分。所以,这两个答案都是正确的。 吊销驾照和记12分不是一个概念。吊销驾照是对驾驶员禁止驾车的一种行政处罚;记分是对驾驶员的一种管理措施。 发生了以上情况,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不会吊销驾照的,但会给予高额罚款并记12分。在去接受处理时,公安机关会暂扣驾照,让驾驶员去交管部门学习交规,过几天后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如果考试合格,会发还驾照,记分清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通过 2007年12月29日、2011年4月22日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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