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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再婚的夫妻,如果任何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也只能再生一个孩子了,计生办的做法...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符合3种情形的,可以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独生子女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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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1、二孩申请、审批表;2、由XX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3、夫妻双方身份证、本、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4、双方历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根据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才能共同向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申请,经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由于你们家庭中有一个儿子,再生孩子是要算为二胎的。 具体您还可以向所在地村委会或计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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