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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监外执行不少人都听说过,但是并不清楚它的具体意思指的是什么,而又需要在什么情形下法律才允许进行监外执行,在办理监外执行的时候需要缴纳多少...
按法律规定,监外执行并不是用钱就可以的,只有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才可以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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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即对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选择在强制执行场所以外的地方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对于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没有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刑期没有直接关系。
不是钱的问题,关键看是否符合条件。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监外执行需要缴纳罚款。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罚款的数额,需要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监外执行,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随时有可执行财产的,应当随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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