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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医疗保险清算后的个人自费部分。(二)扣除标准。累计超过15...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文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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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大病统筹保险金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统筹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例举的基本保险类,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在税前扣除。
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须缴个税“这句话的意思是相对于社保来说的。因为社保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扣税额等于:个人应发工资-社保-公积金-3500;而个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上是你个人行为,这部分钱是扣完随后的工资所付,因此引进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执照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过渡期间,查账方式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月预缴税额的计算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投资者减除费用。 其中投资者减除费用=税法修改前实际经营月份数×3500税法修改后实际经营月份数×5000税延养老保险等其他扣除费用; 月度预缴税额=税法修改前的经营期应预缴税额税法修改后的经营期应预缴税额-本年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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