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供暖设施损坏不可以拒交供暖费合法。 如果房屋因室内供暖设施年久失修导致损坏的,业主可以要求供暖单位进行维修;如果因此跑水致业主房屋受损的...
房屋供暖设施损坏不可以拒交供暖费合法。 如果房屋因室内供暖设施年久失修导致损坏的,业主可以要求供暖单位进行维修;如果因此跑水致业主房屋受损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几种情况: 1、未离婚,房屋无贷款。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人变更的申请(一般是夫妻双方手写签字,写明因何原件要求变更产权人,大多数原因情况是物业供暖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报销)。 2、未离婚,房屋有贷款。前提需要将贷款结清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余下的手续同上。但部分银行可受理此业务,同时可以提前放款为原借款人还清银行剩余款项,只是需要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依《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41条规定,“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由产权人负责。居民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产权,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居民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应当委托供热单位实施,供热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养护,不得拒绝。其费用已经计入热费成本的,供热单位不得另行收费。”从以上规定看,设施所有人应当对所有的设施负责,其损害后果应当由所有人承担。
供暖方是否能拒收费要看双方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中对供暖公司拒收供暖费的条款作明确约定,则当事人应该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当事人依据合同条款,按时全额缴足当年供暖费用,则供暖公司不应拒收当年的供暖费。 供暖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供热单位与用户订立供热采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同时,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未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但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法条链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11条供热单位与用户订立供热采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未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第17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