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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儿媳子转移给儿子该怎么办

2022-10-09
男方的作为属于耍小聪明,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同时,如果双方为了逃避赡养义务,而选择离婚并转移财产。是无法达到目的的,根据规定,双方离婚之前,赡养义务已经发生,那么部分赡养费应该认定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应有双方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如果男方有赡养能力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且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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