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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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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之一,并不是分居了两年就能够自动离婚。如果你想要离婚的话,必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作为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之一,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分居的理由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合,不能是其他原因。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例如在两地工作等原因)分居的话,是不能作为离婚的依据的。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两个必须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因关于分居的举证比较困难,一般要双方共同认可。分居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它只是判断离婚的一个因素,离婚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法院诉讼离婚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既然你们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分居两地满二年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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