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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领取9个月本人工资以外,如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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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单位是想和你私了,不上报劳动局,这种情况的,你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按9级工伤赔偿,具体内容包括:1、一次性残废补偿金(伤残补助金):以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残废等级发给。标准调整为:一级残废等级发24个月,二级发22个月,三级发20个月,四级发18个月,五级发16个月,六级发14个月,七级发12个月,八级发10个月,九级发8个月,十级发6个月。 2、一次性工伤补偿金 (1)留有轻度残疾(即八、九、十级残疾,下同)的合同制职工和临时工,在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时,按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发给工伤补偿金,标准为:八级发10个月,九级发8个月,十级发6个月。此项待遇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和单位各负担50%。 破产、关闭企业中因工致残留有轻度残疾的职工被辞退时也按上述标准和办法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和单位分别支付。 (2)对因工致重伤,医疗终结后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职工,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一次性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补偿金。 3、残废退休金(伤残抚恤金)标准调整为:一级残废按发本人平均工资的90%,二级残废发85%,三级残废发80%,四级残废发75%。 残废退休金按本人因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养老缴费工资)作为计发基数,若本人因工受伤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若高于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最高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200%为限,超过200%的部分不作为计发基数;暂没有养老缴费工资基数的统一按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残废退休金的调整与其他退休人员的调整比例每年七月一并进行。 4、残废护理费调整。职工因工受伤,医疗终结后被市劳鉴会鉴定为一,二级残废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的依赖程度区分为四级,其中五项均需人护理为特别严重完全护理依赖;四项需人护理为完全护理依赖;三项需人护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两项需人护理的为部分依赖。分别按月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50%、40%的残废护理费。 5、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残废退休后易地安家的,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发给上年度本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6、职工恢复工作后,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由于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九级伤残的主要补偿是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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