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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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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散员工赔偿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员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偿半个月计算。相反,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员工个人进厂(公司)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公司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者暂时无力支付拖欠工资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垫付拖欠工资: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进入清算程序,拖欠工资的事实已经由企业和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核实;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离职等原因停止经营,拖欠工资的事实已经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核实。拖欠工资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1、企业应付但逾期未支付给员工的工资;2、企业应付但逾期未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拖欠工资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垫付拖欠工资按实际拖欠工资月数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预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并最多不超过12个月。预付的月薪标准和经济补偿标准不得超过本市拖欠时的月薪标准。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高补偿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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