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院正常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如果不退回补充侦查,会在一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安排时间开庭,安排开庭的具体时间需要看法院的工作安排,法院正常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宣判。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1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