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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二种,简单地说,人保及物保。如果是物保,就仅以担保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人保,就要分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在同一债务中,一个...
是,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他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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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押人应当承担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优先向质押人支付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到了,相关的债务人仍旧没有履行债务义务,我们可以去法院诉讼,建议请一位律师。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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