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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不去清算,要注销该公司吗?

2021-11-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依法清算注销登记的,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直接注销登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如果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因上述违法行为无法清算的,应当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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