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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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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所说的情形,自书遗嘱份数并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自书遗嘱必须写几份只要一份即可。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家具及家用电器。留有债务如下: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1、房产由××、××继承。 2、汽车由××继承。 3、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立遗嘱人签字:×××××年×月×日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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