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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看公司的章程,和其他股东协商解决。...
当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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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股份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死亡,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个以上,公司应当申请解散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投资比例继承。2、公司股东超过两个的,应当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继承股权:(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权利的规定,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转让死亡股东的股权。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若不购买转让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2)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完成股权继承程序。
1、股权继承后不可以直接成为公司股东。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当公司的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将作为财产的形式被继承,继承人只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就可以获得。 2、但是,继承股权之后不会直接成为股东了,股东资格不一定能被继承。
股东死亡后股权能否被继承要看公司章程有无限制性规定。无限制性规定的,股东死亡后股权能被继承。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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