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
根据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治安拘留可以请假或者提起释放,没有的说法。注意:即使提出复议,不一定就暂缓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治安拘留又称行政拘留,性质为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使用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高不超过15日,同时会附上500元以内的罚款。刑事拘留的性质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关押在看守所的强制措施。根据涉案情况的不同,有10天、14天和37天三种拘留期限。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不像行政拘留那样到期了自然被释放,如果没有获得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将一直被拘留至服刑期满才能离开。所以治安拘留无须处理,但是如果被刑事拘留,家属应第一时间为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争取在“黄金救援期”内获得取保候审,将其“保释”出来,对之后的缓刑等减轻处罚有非常重要的帮助。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是可以进行保释的; 2、如果治安拘留的被处罚人不服该处罚决定,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的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只要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就可以暂缓执行治安拘留。 3、但如果治安拘留的被处罚人存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并且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那么可以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保释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保释。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退还保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