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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
按相关法律规定,经监狱批准、检查,罪犯是可以收受物品和钱款的,所以探监时,可以带上罪犯需要的物品和钱款。另外,一般的食品、生活用品都可以在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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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因此,简单概括下拘留所是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比如换洗的内衣,袜子,洗漱用品等,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应该说不一定打人就一定要被行政拘留的,也要看对方给受害者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看的,比如,虽然行为人打了受害者,但也并没有给身体造成什么伤害,那么在报警以后,公安机关可能就会进行口头的调解或者警告。
注意自身安全,巴结老狱友,否则会挨打,吃不上饭菜; 对狱警一定要有礼貌,争取多一点放风的机会,以免得风湿; 不要惹事,老实做囚犯,多干活,少说话; 不要带太招摇的内衣裤,监狱里啥人都有,看不顺眼就要打; 带一些必备的感冒药,拉肚子药,补充体能的药; 多吃蔬菜。
按相关法律规定,经监狱批准、检查,罪犯是可以收受物品和钱款的,所以探监时,可以带上罪犯需要的物品和钱款。另外,一般的食品、生活用品都可以在探监时带给正在服刑的人员,但具有锋利、攻击性的物品则不允许带进监狱。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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