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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四十六条...
征收土地时一般都会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手续的,同时在征收过程中会与当地的村委会一块确定征收面积的,涉及到占用农田、林地、居地用地等的都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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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土地承包找什么部门。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征收土地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确定。征收土地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和山东省的区片综合地价一般是一致的。在征地过程中地方国土资源局要履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法定职责。将征地的批准文号、补偿标准告知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听证的权利。征地补偿费应当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征地拆迁,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等情形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其余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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