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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为: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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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月缴纳税费的,起征点为15万,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但是扣除本月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的余额没有超过1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税费,那么季度应税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在固定的期限内,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月申报税费或者是按季度申报税费,但是一旦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申报期限,那么在一个年度内就不得变更。
起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人(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计征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起征点: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应税服务的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自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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