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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薪水,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薪水准则,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
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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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全省平均提高19%。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自行制订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不得下调标准。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类别 月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 适用地区 月标准 (元/月) 折算的小 时标准 (元/小时) 一类 1030 5.92 9.9 广州 二类 920 5.29 8.8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 810 4.66 7.9 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 710 4.08 6.9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 660 3.79 6.4 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县 (县级市)
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30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起。需要事先请假,由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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