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手房买卖提交材料编辑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1、买二手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其他资产证明;贷款银行供楼存折;由房管局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二手房转让所需材料包括:二手房购买合同、二手房购买发票、二手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转让登记申请表。
借款人办理办理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