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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是可以申办其他公司的,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有三个,分别是债务人、债权人、清算人,而债务人是指破产企业,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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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是可以申办其他公司的,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基于公司与股东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追究破产企业的股东的财产,但也存在几种例外的情况。 另,关于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破产后能否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破产企业清算完毕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能担任。 至于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则更严格。
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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