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遇到家庭暴力,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出警记录。 二、受害人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留好病历卡等就诊书面凭证。 三、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
一、遇到家庭暴力,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出警记录。 二、受害人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留好病历卡等就诊书面凭证。 三、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如果无法挽回,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863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1,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