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四级残障属于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吗

2022-09-23
时无过错方需要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过错方适当帮助吗根据法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但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达成协议的外,几乎都一律采取判决金钱给付的方式。理由是,根据该法条的规定,从字义上分析,应当说非常明显,给予或者说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是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如属于个人的住房、汽车、家电,等等,而不仅仅是金钱。原因很简单,金钱(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根据“货币占有与所有一致”原则,婚后取得的金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制不在此例),当然,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三)、(五)项规定情形中的金钱,而且有相关证据证明的也应当除外。此外,由于给予帮助并非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更多地含有扶危济困的道德内容,加之帮助只能是“适当”的帮助,而有些个人财产例如住房、汽车等不宜采取作价拍卖、变卖形式转化为金钱,因此,第四十二条笼统地规定“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在实践中并不具备操作性。而采取金钱给付的方法,则既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也可以使法官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明确、具体的依据,从而有效促进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